许多宝妈赋闲在家,在带娃的同时兼职做起了微商。那么在做微商之前,宝妈们也要学一点法律知识,可千万别把微商做成了“危”商。今天我们就请律师来谈谈做微商可能涉及的几种刑事法律风险。

01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在朋友圈卖货的宝妈们注意了,你生产或者销售的产品质量是否合格?如果你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并且销售额达到一定数额时,便可能涉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案例:2021年,赵某在某民居房内,从上家购进大量食用调和油分装成桶后,冒充花生油,通过网络销往全国多地,销售金额高达160余万元。法院认为赵某以假充真,销售伪劣花生油的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法律规定:《刑法》第140条的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02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有些宝妈喜欢在朋友圈卖名牌衣服、鞋子,也要看看你卖的产品是不是通过正规途径进货的。即便你销售的产品是合格的,但假如你明知销售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我们俗称“冒牌货”)。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就可能涉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案例:唐某某为了获取非法利益,从他人处购买高仿的茅台酒进行销售,销售金额155万元,非法获利79万余元。法院认为唐某某违反商标管理法规,为获取非法利益,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法律规定:《刑法》第214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03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有的宝妈们在自己孩子断奶后,干脆做起了国外奶粉代购。其实个人到国外购物或者委托他人代购,都必须接受海关监管,并提交相应的货物清单,办理报关手续。未办理报关手续的海外代购行为,可能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案例:包某、俞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明知海关对旅客进出境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仍前往法国等地采购应税商品,并在抵达香港后或由二人携带货物及物品自行走私入境。之后主要由包某作代购销售走私货物。其二人的行为已经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法律规定: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04

非法经营罪

还有些产品啊,我们卖不得。比如烟草,如果你没有烟草专卖许可证,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销售未经许可经营的专营、专卖物品的,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商品的,有可能涉及非法经营罪。

案例:2020年4、5月,胡某在微信上结识销售假烟的上家,并成为该上家的销售代理。同年7月份,胡某在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广告的方式销售假香烟。胡某与买家谈好香烟的品种、数量、零售价格后,在微信上汇总给其上家并以批发价格进行结算,由上家直接发货给买家,胡某从中赚取差价。截至2020年10月底,胡某与上家交易金额达30万元。胡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

法律规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05

虚假广告

说完了产品,我们来说说广告,要想把产品卖出去,广告也要打得好。但是我们千万不能发布虚假的广告内容、交易记录等。如果以恶意刷单的方式欺骗消费者,情节严重的将涉嫌虚假广告罪。

案例:赵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了推销其经营的“圣净露”牌杀菌水,在无事实根据和检验证明的情况下,超出产品说明书和原有检验报告明示的功能、用途,采用安排人员制作、通过微信等互联网媒介传播含有“圣净露”牌杀菌水宣传内容的短视频、文字及图片报道等方式发布广告,伺机加价销售获利,致使多人因欺骗、误导而购买,销售金额约11万元,非法获利约6万元。赵某作为广告主,违反国家规定,伙同他人利用广告对所推销的商品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虚假广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法律规定:《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虚假广告罪】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移动互联网时代“低门槛、轻成本、微创业”的新型商业模式,既给消费者带来了便捷,给创业者带来新的商机,但也面临新的法律风险。微商经营者一定要合法合规经营,毕竟违法的事都写在刑法里了。

原标题:《平安家庭·微课堂丨微商的法律风险你知道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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