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消费真是出于“需要”吗?
绘画:分峪
我们消费真是出于“需要”吗?
文丨王宁
既然讲到消费,我们就要问:消费是因为我们有需要吗?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要先搞清楚:在消费经济学中,需要、需求和欲望这几个概念是有区别的。
需要是由生理和社会文化因素所决定的人所不可缺乏的因素,它是客观的。比如说我需要水,需要营养,需要保暖,不然我就活不了。
需求是指有支付能力的需要。我想去度假,而且我有钱,那么我就有度假的需求。马克思在《巴黎手稿》中曾经说过:如果我有钱,我就会有旅行的需要;但是如果我没有钱,就没有旅行的需要。什么意思呢?你还得有支付能力。光有欲望,没有支付能力,就不能变成需求。欲望是超越了满足手段的一种渴求。欲望的对象未必是人们不可缺少的因素,也可能超出人的支付能力的范围。不去满足它,未必会对人造成实质性的损害;但满足了它,会让人快乐。所以需要、需求和欲望,这三个概念还是有细微区别的。
心理学对需要做了很多研究,在这里我只简单提一下马斯洛的需要心理学。马斯洛认为人的需要是分层次的,最低层次的需要是维持人的生存和安全,然后是社交尊严和自我实现的需要,人往往先满足了较低层次的需要之后,才去满足更高层次的需要。第一层次的需要是要求对缺失元素进行补偿,否则就会危及人的生存或损害人的生命;高层次的需要是增长性需要,它不是非有不可的,但满足了会让人们变得更满意。
▲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RDNE Stock project摄)
恩格斯也区分了生存发展和享乐的需要。在福利经济学中,需要往往意味着个人的权利,比如说免于饥饿的需要,免于疾病的需要,它带有规范性,这种权利是可以量化的。在公共政策领域,例如扶贫实践往往就是从这个角度来定义需要,并形成了具体的扶贫标准。
上述各种需要概念被广泛使用,很难说哪个用法会更好。在这里我不太愿意用客观的标准来界定需要,因为对于相同的资源元素,比如饮食,不同的社会往往会有不同的需要标准。再比如,即使是比尔·盖茨也会有无法被满足的需要,而有时穷人也会有富足感。乡下的老爷爷一日三餐有半斤老酒、一碟花生米,生活何其舒服,夫复何求?所以说,需要是相对的,不能只看物质的多少。我倾向于把需要同主观感知结合起来,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方面,需要是一种感知到的匮乏感。这种匮乏是双重的:首先,它是物质匮乏。比如我住在公交系统不完备的郊区,如果没有私家车,那么去市中心上班就很不方便。其次,它是意义缺乏,我赋予某种生活方式以积极的意义,缺乏它,我就觉得生活的乐趣减少了。比如2022年初新冠疫情期间,上海市民由于封控在家,长时间无法去咖啡店喝咖啡。解封以后,咖啡店还没开门,很多人就自带饮料,跑到店门口坐着喝。为什么会这样?因为这些人赋予了喝咖啡以意义。
另一方面,需要是一种感知到的资格感。在消费中,只有匮乏感还不够,还必须有可感知到的资格感,消费者才有勇气采取行动,来消除匮乏感。所谓感知到的资格感,就是消费者觉得自己有资格获得某种资源元素,这种资格感建立在几个条件上。
第一,它是在预算允许范围内。我有足够的钱,所以我有资格或能力获得某种特定的资源元素。
第二,我赋予某种生活方式以特定的意义,并决定自己有资格过这样的生活。上文提到解封后的上海市民在没有开门的咖啡店外喝自带的饮料,表明在他们心目中,喝咖啡不仅仅是物质生活的一部分,还是一种文化资格,它是种文化再生产活动。
▲ “星巴克”咖啡店(Abhinav Goswami摄)
第三,社会身份认同的资格。特定的生活方式表达了某种社会身份,比如阶层身份、地方身份、民族身份、性别身份等。我想我有资格说我自己是这样的人,而且也希望他人意识到我是这样的人,所以我需要某种资源元素来确认我的社会身份资格,这是一种社会认同的资格感。
第四,人们会有意或无意地进行社会比较,一旦在比较中处于不利位置,会产生某种损失感。因此消费者觉得自己有资格保住体面,即不输于或超越其所归属的社会圈子的平均消费水准。这也是一种资格感。
综上,通过这样的方式来理解需要的概念,就不会把需要看成静态的、固定不变的外在标准,而是会将其视为动态的,可以加以形塑或操纵的内在感受。在此基础上,我们就可以用社会学来解释需要的形成。
下面,我们来介绍一下匮乏感和资格感的塑造。先来看一下匮乏感,这是一种隐性比较机制,它有两种表现形式。其一是与虚假的平均标准进行的隐性比较。商家通过广告、大众传媒(电视)和大众文化(电影),把富人和中产阶层的生活水准当作“普通人”的生活标准,从而人为地把普通人的平均生活标准拔高,使后者在观看之后,产生匮乏感。美国经济学和社会学家朱丽叶·朔尔(Juliet Schor)曾经说过,在电视时代,人们不再把邻居当作参照群体,而是把电视中的消费标准当作普遍流行的标准,消费者看了以后,感觉到自己与这个标准之间的差距,产生了匮乏感。这种潜移默化的比较正是一种隐性比较。
其二是与塑造出来的理想生活模式进行的隐性比较。广告和时尚杂志所展示的消费品,变成了传递某种理想生活模式的符号。通过与之比较,人们发现了自己的匮乏,希望自己获得这种体现社会身份的理想生活模式,因此就会去购买这些产品,让这些产品的符号意义转移到自己身上。
这个过程,就是加拿大人类学家格兰特·麦克拉肯(Grant McCracken)所说的意义转移模型:广告和时尚把文化世界中的意义转移到产品上,这个产品就获得了某种文化含义,然后消费者去购买这些产品,相当于把这些意义转移到自己身上。
除了以上的文化机制,匮乏感的制造也可以借助制度性、结构性因素。例如,新冠疫情期间搭乘公共交通需要用手机显示健康码,没有手机就无法通行。这种制度让没有手机的人产生了匮乏感。
消费者的匮乏感被制造出来了,是否一定会让消费者获取某种物品呢?通常会,但不一定。因为仅有匮乏感还不够,还要进一步制造资格感。
资格感来源于消费者与现实中他人的比较,例如与邻里、同事、同学、朋友,或者与街上遇到的人进行比较,这是一种显性社会比较机制。它往往体现为这样的感觉:凭什么你(他)有?我也要有,我也有这个资格。比如孩子看到其他小朋友都穿了耐克鞋,也会向爸爸要。消费生活中充满了类似的社会模仿的例子。
▲ “Nike”鞋早已成为了“时尚”的代名词(Jock Mark摄)
感知到的资格感是消费民主化的体现。在传统的等级社会,社会缺乏向上流动的通道和机会,底层人是不可以模仿上层人的生活方式的,否则就是坏了规矩。在这样的社会,社会不平等被认为天经地义,底层的人不会形成要与上层人一样的资格感——我没资格,因为我是底层。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生产效率的提高,消费品不仅变得更加丰富,而且价格上也变得亲民,大众消费就产生了。
更重要的是,随着社会向上流动机会的增多,人们对未来有了期盼,并为此获得奋斗的动力,在这种情况下资格感就更容易被制造出来。比如说,现在很多年轻人的房贷占家庭收入的一半。万一失业,家庭消费就要破产,疫情期间被银行收回的住房也多起来。为什么一定要买房?就是因为感知到了资格感。
可见,消费行为并不能完全用收入来解释,它在一定程度上是由社会和文化因素所促成的。收入是解释消费行为的必要因素,但不是充分因素。社会和文化因素和个人的收入结合在一起,才能完整地解释消费行为。
节选自渠敬东等《社会学看中国:中国社会学通识课》
第九讲“消费社会:“买单”里的商品文化生产”
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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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我们消费真是出于“需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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